8月9日,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,结合我区无充电宝生产企业的现状,该厅迅速优化整治方案,采取“局所联动+靶向突查”相结合模式,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充电宝质量安全专项行动。截至目前,全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,检查各类充电宝经营主体286家航心配资,累计下架各类问题充电宝108个。
我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查擅自销售以及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CCC认证的充电宝,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,掺杂虚标等违法违规行为。行动开展以来,针对日益普及的共享充电宝市场,整治工作延伸至酒店、餐厅、商场等密集投放场所,对4家主要品牌的共享充电宝运营商开展了专项检查。检查内容不仅涵盖产品质量本身,还特别关注租赁服务的收费透明度,包括明码标价、计费准确性、是否存在隐性收费条款,以及押金退还机制、设备故障处理效率、售后响应速度等消费者权益保障情况。严格监督抽检,目前抽检产品11批次,重点检测电池容量、过充保护功能等关键安全指标。
此次整治行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,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指导销售主体熟悉相关产品标准、认证要求及自查方法,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;督促共享充电宝投放经营场所切实履行质量查验责任,把好“入口关”,并建立长效自查自纠机制。同时,紧密衔接将于今年8月15日正式实施的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移动电源、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(试行)》,提前部署,加强认证监管。加大对网络销售渠道的监管力度,重点抽查网红热销、低价促销的充电宝产品。积极开展宣传引导,向消费者普及充电宝CCC标志辨识方法及安全选购知识,提升全民质量安全意识。(宁夏日报记者陶涛)
杨方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